郭生文是木垒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14年前,医生给他判了“死刑”——肝硬化晚期、肝癌,最多再活三四个月。
郭生文与死神较劲,用“享受工作”战胜病魔,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工作成绩斐然,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被授予“新疆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展示了一个新时代检察官的卓越风采。
“我不想死,活着才能尽到责任”
“肝腹水、脾脏肿大,肝硬化晚期,最多能活三四个月……”医生惋惜地说。
2006年2月,44岁的郭生文被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抽调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机关、下团场,跑了十几个单位调查取证、做谈话笔录,郭生文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与同事紧张工作了20多天。此时,病魔悄悄缠上了他。
郭生文患有乙肝,由于长期工作劳累,病情加重,已经到了肝硬化晚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他一度感到恐惧和绝望。原来85公斤的体重一下子减到了60公斤。“怕没有用,只有积极治疗与癌症抗争才有可能活着。”“我现在还不想死,手里还有很重要的案件要办,父母还有老婆和正在上学的孩子都需要我,只有活着才能尽到责任。”
郭生文向医生咨询:“有没有生存的可能,有什么办法能活下来?”医生建议摘除脾脏。为了活着,他决定割脾求生,这无异于一次赌博。庆幸的是,手术很成功。脾脏摘除后,排除了肝硬化并发症,病情得到了缓解。
按照医嘱,至少要休养半年,可他惦记着还没有忙完的工作,三个月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郭生文当时主要负责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州人民检察院交给他一件棘手的案子——某市政法系统唐某某枉法裁判案。唐某某担任领导干部职务多年,人际关系复杂、反侦察能力强,办案阻力非常大,调查取证及定性等工作难度更大。郭生文制定周祥的侦查计划,拖着虚弱的身躯,四处奔波搜集各类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使唐某某受到法律的惩处。
“我要活着,多活一天就要多干一点工作”
病魔并没有放过郭生文,变本加厉。2010年,他在办理一起渎职侵权案件时,腹部疼痛难忍,经检查病情已发展成肝癌。这次,医生果断为郭生文切除了肝左叶上的肿瘤。
但是,仅仅过了两年,由于郭生文在术后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提前上班,肝癌再发,2012年医生不得不再次为他清除肿瘤。这一次,郭生文决定与木垒县红十字会签订自愿捐献遗体和器官协议书,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走下手术台后,郭生文知道自己还活着,开心地对家人说:“我要活着,死了对不起组织,没有院里的关爱,我可能也活不下来,我只有顽强地活下去,才能不辜负大家;还对不起家人,我在、家就在。”
郭生文为了活下去,以惊人的毅力日行20公里强身健体,风雨无阻。每天凌晨六点,郭生文就起床疾步行走10公里,早晨八点钟准时坐在办公室开始工作,一个小时休息一下。晚上尽量不熬夜加班,九点下班再行走10公里。数年的坚持不懈,使郭生文增强了体质,提高了抗病能力和免疫力。
2014年,郭生文第三次手术后调任民行科工作,到2017年共办案159件,比全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以来办案总量还多,由全州检察系统倒数第一跃居前三名。
大病未愈,郭生文是怎样取得这么好的工作业绩?木垒县人口不到9万,和其他县市比,案源本来就少,办案数量上不去。郭生文坚持不忘初心,执法为民。他创新工作思路,发掘案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2016年4月,在郭生文的努力下,木垒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六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若干意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制度,加强了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提高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机关为民服务能力,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
郭生文大胆探索,努力运用检察权保护国有资产,在办好民行申诉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督促、支持起诉工作。2016年,郭生文对相关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进行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不同行政机关所负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期间,他遇到了一些部门不配合、有抵触情绪的困难,他没有退缩,依法履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郭生文常说:“每个人都是向死而生,活着只是一个过程,只要你过得充实一些,给单位多做点工作,不要留下遗憾,就很完美了。”带着这样的心态,郭生文始终顽强地工作、生活着,从不因自己是病人而减轻工作任务、降低工作标准。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峰说:“有时,我们都忘记了他是个重病号,一有急难险重工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从来不把自己当成病人,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我不会死,工作是最好的治病药方”
“我割舍不下挚爱的检察事业,工作会给我带来快乐。生命对于我或许有限,但我要将剩下的时间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让有限的生命在无限的事业中升华,这也是一种乐趣。”这是郭生文接受《法治进行时》“致敬最美检察官系列访谈”节目采访时说的一段话。
郭生文在民行部门工作,打交道最多的是普通民众,从申诉人的目光里,他读到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求,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坚持紧盯不放,尽最大努力使案件尽快启动再审程序。申诉人刘某某不服法院判决,来民行科申诉,郭生文接案后,认真审查发现本案房屋受损原因不明,原审法院在证据采信方面存在瑕疵。他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举证责任分配不当,依法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最终得到支持。
出色完成工作不仅需要能力,更需要一种责任、一种忠诚。法律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公平正义的天平,任何人和事都不可以打破这个天平。侦监是打击犯罪的最前沿,工作量不仅大,而且责任重大。郭生文知道每处理一起案件,就要有人面临牢狱之灾,这背后牵扯的是一个家庭,甚至更多家庭。案件处理不当,对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来说都是灭顶之灾。所以,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做到没有冤假错案。给犯罪的人一个公正的判决,给被侵害人一个满意的交待。
郭生文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把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彰显司法公正放在首位。他常说:“只有把案子办准了,才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才能开创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才能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每办一案,他都要对案件事实深入调查,从理论上、法律条文上进行深入研究。对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深入分析,对提请抗诉报告书,力求提高说理性,确保提抗案件的观点能完全被采纳。
2017年至今,郭生文先后承办了各类刑事逮捕案件1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70余件,以不怕吃苦、不耻下问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无一案件出现程序、实体问题、无一错案,经他办理的案件起诉少,诉前解决多。
“活着真好,我要活出自己的生命彩虹”
雀仁乡有一座重达上千吨的“垃圾山”,是经过一二十年倾倒形成,长2公里、宽六七百米,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和健康。郭生文多次现场查勘,依法向乡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促成投资60万元,干了21天终于清运干净。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解放以来的垃圾让检察院给彻底‘请’走了!”
这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木垒县办理的一件大案。对郭生文来说,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案源少、性质不好把握、鉴定难,大多涉及地方政府,阻力和压力大。郭生文迎难而上,深入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寻找线索。
经过艰苦收集线索和现场调查,某企业在未取得农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毁坏天然林17亩;某企业只取得了探矿权就开始以采代探的形式进行非法采矿,被破坏的矿山环境未得到恢复治理;木垒河道非法采砂等综合治理等29件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全部得到处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3件,占全疆公益诉讼立案的60%。
郭生文认为,检察官就像农民一样,精心把地种好,多打粮食。
2018年,郭生文共办理各类案件1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自己发现线索并承办和起诉的第一起案件成为新疆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全疆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对于一个生命随时都可能戛然而止的人,维持和延长生命比什么都重要。丈夫不要命地工作,妻子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你要命了,就不能多歇歇?别以为少了你一个天会塌下来。”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你就让我干吧。”也有朋友毫不留情地责备:“命都快没有了,工作还有什么意义?”郭生文乐呵呵地说:“工作习惯了,不干着急,也只有工作才能忘记病痛。我宁可倒在工作岗位上,也不想躺在病房等死。”
2019年,公益诉讼任务重,郭生文坚持到年底业务考核结束,才赶去医院检查,结果肝癌再次复发,肝右叶又发现肿瘤,不得不进行第四次大手术。郭生文中午一点钟手术结束,晚上十一点就下床活动了,医生和同房病人惊叹不已。
9月20日,郭生文因为工作一直拖了一个多月才到新疆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复查。检查结果为“肝癌术后改变”。他的主治医生感叹说:“是顽强的意志和执着的追求,才使病魔望而却步,延长了郭生文的生命。”
如果说郭生文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不如说他用忠诚和坚守,书写了一个检察官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挚爱。
14年过去了,郭生文依然战斗在工作岗位上。他先后从事过控申、反贪、反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多项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他总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着无悔检察人生。
“引领了同行,树立了标杆,创造了品牌。”昌吉州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春雷这样评价。近年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排名全州前茅,县市多家检察院来学习取经。
郭生文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一次次地战胜病魔,始终坚守在挚爱的工作岗位上,收获着属于自己的快乐与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