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红,女,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玛纳斯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批准的首批入额法官,曾获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巾帼建功立业岗位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身故后被追授为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全国优秀法官。
用初心书写忠诚
翻开李雪红的入党志愿书,字迹清秀有力,字里行间尽显对党的崇敬之情。2009年,她正式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还要交齐最后一季度的党费,请组织收下……”躺在病床上的李雪红,仍念念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提出要交纳2019年最后一季度的党费。她在生命最后的时间里,还想着再为党和人民做些什么。“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想最后为社会做一点点贡献,只要是能用的器官,我都要捐出去,能救一命是一命……”这也是她的临终遗愿之一。2019年10月30日,她退回了单位同事捐助的爱心款。11月8日,她捐出的一对眼角膜,让两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我是一名党员,我要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她说过的话,她做到了。
用实干诠释尽责
1992年1月,李雪红来到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工作。27年来,她始终战斗在审判一线,无论是从事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还是审判员,她总是干一行、爱一行,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5月29日,李雪红完成了生前最后两次开庭。上午,她还奔波在玛纳斯县乐土驿镇郑家庄村,忙着与结对亲戚谈心交流,中午连饭都没顾上吃,就匆匆赶回法院开庭。
“那天,她一直用手捂着腹部,但开庭时她一下子又精神了起来,庭上的她特别威严。”审判员罗归海清楚地记得李雪红在法庭上的样子。“第二次开庭时,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人看着好憔悴……”罗归海回忆说。前后4个多小时,庭审一结束,她就累得趴在了审判台上。“小罗,一定要把卷宗材料保存好,我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晚上我还要去看亲戚……”她一边捂着腹部一边交待着。就这样,一拖再拖,直到李雪红被确诊为胃癌晚期。
热爱工作的她,就像是一台发动机。“比起生病的痛苦,不让我上班才最痛苦!”生前她这样对记者说。她把审判事业看得高于一切,把忠诚使命看得重于一切。多少个夜里,她忍着病痛捂着腹部,在灯光下翻阅卷宗;女儿两岁开始就常常在法庭外的走廊里等着妈妈下庭;最后的日子里,她躺在病床上,还在指导同事……
在李雪红一生办理的3000多个案件中,无超审限、无重大改判、无当事人上访缠诉,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用真情为民服务
李雪红总说,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如果不办案还有什么价值?就是这句话,让她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无怨无悔。
2015年10月,一份份劳务合同纠纷案卷压在了李雪红的案头。法官张浩那时还是她的书记员。“八九十位农民工没有领到工资焦急上火。李法官说这些案子绝不能拖,必须马上办,否则那些农民工就不能带着钱回家过年了。”张浩回忆说。
随着李雪红一声令下,3个人连续加班40多天。一个案子本来在3个月之内完结就可以,为什么要连夜写调解书呢?当时的张浩还不理解。他说,那些案子全靠李法官一个人办理,我们只是整理整理笔录。就是这样,经过李雪红数十次调解,那些农民工不到一个半月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每个案子我都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李雪红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记得那些农民工刚开始还骂李雪红,为什么拖着不给办。后来他们拿上钱后一个个眼含泪水,要感谢她……”张浩流着眼泪回忆说。
李雪红的同事郑光辉对记者说:“雪红是一名不徇私情的好法官。”据郑光辉回忆,有一年,玛纳斯县一位上访户为了打赢官司,想找李雪红通融,甚至送来了钱。李雪红当时就把钱交给了法院的纪检部门。
一起赡养费案,让李雪红的同事们记忆犹新。李雪红审理完案件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案款,而被告迟迟不愿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怒之下将自己70多岁行动不便的老父亲抬到县法院大门口,扬长而去。李雪红一眼便认出这是自己审理过的案件当事人,马上给老人买来了水和面包并陪着老人聊天,找到了老人的儿女后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其儿女将老人接回了家。事后,李雪红一直关注着这起案件,20多万元的欠款还清以后,李雪红这才放下了心。
李雪红走了,她像一盏灯火,在风中美丽舞蹈,极尽最后的光和热;她把忠诚与奉献留给了这片热土,生前捍卫公平正义,身后将光明传与他人;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使命与诺言。